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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益安全是“形式”吗? 答案“是”!

最近一期的陕钢集团龙钢公司的《要闻播报》刊登了“杨海峰到龙钢公司进行安全履职检查调研”的报道,反映了陕钢集团高层“用真心、抓实事、见实效”的决心、信心和行动!

在全面实施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之际,陕钢集团的董事长杨海峰到下属单位进行安全履职检查调研,对此行为, 或许可能有人会有“有什么大惊小怪,又在走形式”等看法。笔者直接参与了陕钢集团第二期精益安全项目,有着切身体验和感受,认为此形式与彼形式不同。以往的形式大多是上级领导在下级管理者陪同下,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听千篇一律的汇报,讲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

而这次杨海峰却大为不同,我们看他的安全履职检查踪迹:

——深入到煤气重大危险源点10万立方米煤气柜、炼钢厂新区风机房进行安全检查。详细询问了煤气柜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抽查了炼钢厂风机操作工本岗位应知应会和标准化作业知晓执行情况,同时详细查阅了班组相关安全管理资料。

——听取了炼钢厂领导班子安全履职汇报后指出,炼钢厂各项工作扎实,认真,问题分析清楚,工作措施得力。要求炼钢厂领导班子必须高度重视,持续抓好安全责任履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落实,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就做好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杨海峰要求,一是安全责任高于天;二是本质安全是根本;三是自我鞭策创一流;四是发扬传统争领先。

——听取了龙钢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履职报告。肯定了近年来龙钢公司各方面工作的新变化,安全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的水平。指出,一是安全管理思想认识到位。从日常安全环保办公会会议纪要能够看出,龙钢公司领导班子思想认识到位,抓安全工作扎实、认真,体现了主要领导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二是安全工作履职扎实到位。领导干部履职必须要有制度管理,落实制度必须要有程序管控,落实程序必须要有一定的载体和形式,龙钢公司领导班子履职清单落实有力,一系列程序化、表单化的管理形式都值得肯定;三是安全工作基础不断强化。龙钢公司方方面面工作都扎实认真,不管是安全经费提取使用、安全管理抓作风建设成果,还是信息化管理、本质化管理、素质兴安、“授星”管理等都体现出扎实的管理作风,安全工作基础不断强化,这些都是素质兴安、本质保安、管理促安的根本保障。

从以上内容我们看到了此形式与彼形式的根本区别,再引申一下,谈谈“形式”与“形式主义”。


知为咨询精益安全团队领头人杨自华博士多次阐述关于“形式”与“形式主义”。

什么是形式?有目的和目标的行动、活动是形式。“形式”是载体、更是仪式感、是文化的传承。无论工作和生活中,形式是客观存在的、且被倡导和发扬的,如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活动月”、“护士节”等,生活中的“儿童节”、“过年”、“举办婚礼”等等,不胜枚举。这些“形式”承载着相应的“内涵”被传承和发扬。 什么是形式主义?没有目的、忘记目标、应付差事的行动、活动是形式主义。形式主义的根源是思想认知不到位,不明确“形式”的目的和目标,缺乏思考,稀里糊涂的行动,人云亦云的行动,僵化模仿表面工作的行动。这样的形式主义不具针对性、不解决根本问题,导致“时间浪费、物资浪费、行动浪费”,甚至误导下属和下级,是无效的行动或活动。精益安全管理的理念、方法工具,都是由一定的“形式”承载着“内涵”,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纵横交错,把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变成各级行动计划,在基层班组、在现场落地,实现安全管理全员参与,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管控,最终实现安全事故为“零”的终极目标。
杨海峰的安全履职行动踪迹说明,现场检查调研是必要的“形式” ,是基于“现场-现地-现物-现实”的重点检查,摸清下属单位的履职行动和效果,提出切合实际指导和要求是目的,同时也是给下属、下级一个“有感领导”的信号、一个态度。